谁是雇员?

雇员就是按照服务合同,为某种形式的付款同意被雇用的任何人。

这些付款的方式可包括工资、薪金、佣金和计件工资。

雇主不得要求员工同意低于基本权利的待遇。

雇主必须依法向雇员提供书面劳动合同。

雇佣关系 - 雇员类型

正职雇员

又称永久人员、正式员工,正职雇员可以是全职或兼职,并且应获得每周保证的工作小时数。

正职雇员拥有完整的劳动雇佣权利和责任。

正职雇员没有预定的工作终止日期。

换句话说,劳资关系一直持续到雇员或雇主终止雇佣关系为止。

临时工

又称散工,临时雇员没有保证的工作时间或固定的工作方式,也没有持续的工作期望和要求。

临时雇佣关系指雇主不必一定得向雇员提供工作或工时,相对的临时工也没有义务一定要接受雇主所提供的工作。

经常临时雇员是在“需要人手时”的基础上工作,临时工也能选在工作时间适合自己和老板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当用人单位较难预测何时需要完成工作项目或何时需要迅速完成工作时,较容易发生临时雇佣关系。

雇员每次接受工作机会,就会被视为新的工作时期。

雇佣就业权利和责任也适用于临时工,但临时工的年假,病假和丧假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临时劳资关系必须在书面工作合同中说明。

建议临时雇佣协议中概述雇员的工作时间。应说明清楚以下几点:

  • 雇员每次接受工作机会都被视为新的工作时期,该协议的条款适用于每个新时期
  • 不能要求或保证在特定日期工作
  • 工作量会有波动
  • 当有工作时,雇主将如何告知雇员
  • 雇员不必随时待命或必须接受雇主所提供给他们的工作或工时。
固定期限雇员

也称为“定期”或“季节性”员工。

固定期限雇员可以全职或兼职工作,并受雇从事预先设定期间的工作。

固定期限雇员的工作将在指定日期或特定事件发生后终止。例如: 从事短期项目,或者当一名正职雇员休育儿假时代替上班或在季节性高峰期间工作。

三角劳资关系工作的人的包含在内。

雇用固定期限雇员的理由必须是充分且合理的,并且必须在雇佣合同中说明清楚。

定期雇用协议必须包括:

  • 劳资关系何时或如何终止
  • 雇佣固定期限员工的真实原因

如果书面劳资合同中未包含雇用固定期限雇员的原因和详细信息,则该雇员可能会在法律上被视为正职雇员。

雇主不能使用固定期限合同来测试雇员是否适合该职位,因为这并不符合固定期限的真实且合理的理由。

 三角式雇佣 (劳务派遣)

又称劳务派遣、人力派遣,雇佣关系涉及到三方。之所以称为“三角式雇佣”,是因为该安排由三方组成,每一方彼此之间都有关系。

三方为:雇主,雇员和拥有控制权的第三方。

时常,员工透过三角式雇佣工作。经常见的三角式雇佣如劳动派遣,指派遣公司与要派公司缔结契约,由派遣公司供应要派单位所需人力以提供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工具有劳资关系。这种类型的劳资关系通常发生在劳动行业中。

发生三角式雇佣的常见情况包括:

  • 雇员受雇于一个雇主(招聘机构或是人力派遣公司),但此雇员实际上在另一间需要此人力之公司工作,此公司负责指导或控制其雇员日常的工作,此雇员为这企业或组织(控制第三方)工作。
  • 政府部门的员工或其他雇主在一段固定期间内被借调于另一公司或机构。

法律允许处于三角雇佣状态的雇员将拥有控制权的第三方包括在与雇主之间的个人申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