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員工?

員工就是按照服務合同,為某種形式的付款同意被雇用的任何人。

這些付款的方式可包括工資、薪金、傭金和計件工資。

老闆不得要求員工同意低於基本權利的待遇。

老闆必須依法向員工提供書面勞動契約。

僱傭關係 - 員工類型

正職員工

又稱永久人員、正式員工,正職員工可以是全職或兼職,並且應獲得每周保證的工作小時數。

正職員工擁有完整的勞動僱傭權利和責任。

正職員工沒有預定的工作終止日期。

換句話說,勞資關係一直持續到員工或老闆終止僱傭關係為止。

臨時工

又稱散工,臨時員工沒有保證的工作時間或固定的工作方式,也沒有持續的工作期望和要求。

臨時僱傭關係指老闆不必一定得向員工提供工作或工時,相對的臨時員工也沒有義務一定要接受老闆所提供的工作。

經常臨時員工是在“需要人手時”的基礎上工作,臨時工也能選在工作時間適合自己和老闆的情況下進行工作。

當用人單位較難預測何時需要完成工作項目或何時需要迅速完成工作時,較容易發生臨時僱傭關係。

員工每次接受工作機會,就會被視為新的工作時期。雇傭就業權利和責任也適用於臨時員工,但臨時工的年假,病假和喪假的計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臨時勞資關係必須在書面勞動契約中闡明。

建議臨時僱傭協議中概述員工的工作時間。應說明清楚以下幾點:

  • 員工每次接受工作機會都被視為新的工作時期,該協議的條款適用於每個新時期
  • 不能要求或保證在特定日期工作
  • 工作量會有波動
  • 當有工作時,老闆將如何告知員工
  • 員工不必隨時待命或必須接受老闆所提供給他們的工作或工時。
固定期限員工

也稱為“定期”或“季節性”員工。

固定期限員工可以全職或兼職工作,並受僱從事預先設定期間的工作。

固定期限員工的工作將在指定日期或特定事件發生後終止。

例如: 從事短期項目,當一名正職員工休育兒假時代替上班或在季節性高峰期間工作。

三角勞資關係工作的人的包含在內。

僱用固定期限員工的理由必須是充分且合理的,並且必須在工作合約中說明清楚。

定期僱用協議必須包括:

  • 勞資關係何時或如何終止
  • 雇傭固定期限員工的真實原因。

如果書面勞動契約中未包含雇用固定期限員工的原因和詳細信息,則該員工可能會在法律上被視為正職員工。

老闆不能使用固定期限合約來測試員工是否適合該職位,因為這並不符合固定期限的真實且合理的理由。

三角式僱傭

又稱勞動派遣、人力派遣,僱傭關係涉及到三方。 之所以稱為“三角式僱傭”,是因為該安排由三方組成,每一方彼此之間都有關係。

三方為:雇主,員工和擁有控制權的第三方。

有時,員工透過三角式僱傭工作。經常見的三角式僱傭如勞動派遣,指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締結契約,由派遣公司供應要派單位所需人力以提供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勞工具有勞資關係。這種類型的勞資關係通常發生在勞動行業中。

發生三角式僱傭的常見情況包括:

  • 員工受僱於一個雇主(招聘機構或是人力派遣公司),但此員工實際上在另一間需要此人力之公司上班,此公司負責指導或控制其員工日常的工作,此員工為這企業或組織(控制第三方)工作。
  • 政府部門的員工或其他雇主在一段固定期間內被借調於另一公司或機構。

法律允許處於三角僱傭狀態的員工將擁有控制權的第三方包括在與雇主之間的個人申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