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0年僱傭關係法》,員工可以在90天內對性騷擾提出個人申告。
或者,根據《 1993年人權法》,在事件發生後的12個月內向人權委員會投訴。
如果您認為您遭到性騷擾,請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為您提供協助。
要求員工進行性行為,性接觸或其他性行為,並具有以下情形:
使員工(直接或間接地)遭受他們不希望或冒犯他們的行為(即使他們沒有讓老闆或公司代表知道這一點),並且這種行為嚴重影響或一再反覆發生,以至於對他們的工作績效或工作意願產生負面影響:
任何性別的人都可能受到性騷擾。發生的方式可以是細微或易見的。
從申訴人的角度,客觀地考慮此種行為是否為性騷擾,要考慮該行為是令人排斥還是反感。
性騷擾的例子如下:
根據《2000年僱傭關係法》和《1993年人權法》也涵蓋了這種騷擾行為。
如果公司的顧客或客戶對員工進行騷擾,該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向其老闆投訴。
公司則必須進行調查,如果調查後確定該行為確實發生,則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來阻止該行為再次發生。
如果騷擾情形再次發生,並且公司未採取可行的措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