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根據《2000年僱傭關係法》,員工可以在90天內對性騷擾提出個人申告。

或者,根據《 1993年人權法》,在事件發生後的12個月內向人權委員會投訴。

如果您認為您遭到性騷擾,請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為您提供協助。


員工可能遭受到老闆(或公司的代表)性騷擾

要求員工進行性行為,性接觸或其他性行為,並具有以下情形:

  • 承諾(包括暗示)在其工作中得到更好的待遇,或
  • 更糟糕的待遇或有關當下或未來工作穩定度的威脅(包括暗示)

使員工(直接或間接地)遭受他們不希望或冒犯他們的行為(即使他們沒有讓老闆或公司代表知道這一點),並且這種行為嚴重影響或一再反覆發生,以至於對他們的工作績效或工作意願產生負面影響:

  • 透過(書面或口頭)色情言語,或
  • 透過色情視覺材料(例如: 圖片,圖表,照片,影片等),或
  • 透過肢體的性行為

任何性別的人都可能受到性騷擾。發生的方式可以是細微或易見的。

從申訴人的角度,客觀地考慮此種行為是否為性騷擾,要考慮該行為是令人排斥還是反感。

性騷擾的例子如下:

  • 下對個人性冒犯的評論
  • 色情笑話
  • 令人不舒服的評論或取笑某人的性生活或私生活
  • 做出令人反感的姿勢或手勢
  • 肢體接觸,例如拍打,捏或觸摸
  • 帶有性暗示的刺激性海報
  • 在職場或家中,透過任何方式持續不斷另人反感的社交邀約
  • 暗示或承諾以性活動換取優惠待遇
  • 如果不提供性活動,將受到差別對待的威脅
  • 性侵犯和強姦


公司的顧客或客戶對員工性騷擾

根據《2000年僱傭關係法》和《1993年人權法》也涵蓋了這種騷擾行為。

如果公司的顧客或客戶對員工進行騷擾,該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向其老闆投訴。

公司則必須進行調查,如果調查後確定該行為確實發生,則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來阻止該行為再次發生。

如果騷擾情形再次發生,並且公司未採取可行的措施,則:

  • 公司將違反《 1993年人權法》,而員工可向人權委員會投訴,或
  • 員工可因此提出個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