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訴 – 常見問與答

個人申訴,又稱個人不滿,俗稱投訴。

提出個人申訴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

是指僱員對其現任或前任雇主提出的一份正式訴狀。

員工從申訴事件發生後,90天內以書面方式正式提出個人申訴。

如果您未正確的提出問題,則可能導致無法獲得理想的結果。這也可能會影響您在調解或僱傭關係管理局贏得任何索賠的機會。

如果您認為您有提出個人申訴的理由,但又不確定如何處理,請與我們聯繫。

員工可以針對以下情形提出個人申訴:

  • 不當解僱(在有效的90天試用期內解僱除外)
  • 歧視
  • 性騷擾
  • 種族歧視或騷擾
  • 在員工提出遭霸凌後卻未收到回應或未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 沒經過正確架構重組的過程而導致被裁員
  • 由於工會會員身份而受到脅迫
  • 不公平的對待依法拒絕工作的僱員
  • 如果雇主強迫或說服僱員不履行職能,根據《 2015年工作健康與安全法》行使權力或承擔職責
  • 雇主強迫店員在復活節的週日工作,或嚴厲對待因拒絕在復活節週日上班的店員

由於僱傭協議條款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導致對僱員不利,譬如:

  • 約定的工作時數
  • 可用規定
  • 取消工作班次前應給予合理通知期
  • 取消工作班次時應支付的合理賠償
  • 附業規定

當員工有對其現任或前任雇主提出個人申訴之理由時,將此理由列為一份正式訴狀。

很多時候,雇主會選擇以支付賠償金的方式來解決個人申訴的案件,或者依照個人意願以其他方式達到圓滿公平的結果。

但有些時候,如果員工未正確的在個人申訴中提出問題,則可能導致無法獲得理想的結果。這也可能會影響員工在調解或僱傭關係管理局贏得任何索賠的機會。

如果您認為您有提出個人申訴的理由,但又不確定如何處理,請與我們聯繫。

如果可以的話,您應首先與您的雇主討論職場上面臨的問題。

您的雇主應當知道問題已存在,並得到處理問題的機會。建議您以書面形式跟雇主描述您的情況並表明您的職場問題,並設定尋求答覆的時間,例如請在3天回覆我。

當中,您應清楚地描述問題和導致問題發生的情形。 當問題發生時,您應提供詳細訊息,譬如當下有誰在場及發生的日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將這封信發送給您的雇主並保留副本。

如果雇主不願或無法解決您提出的問題,您可以聲請調解。

在此階段尋求勞資法律代表的專業法律建議是有幫助的,如果您存有任何疑惑,請與我們聯繫。